一、報考規定:
- 依校方規定。一年級學生上學期國文、英文學期成績在六十分以上(二年級學生繳交歷年成績單),且獲家長同意者,均可選定一系組為志願,申請轉系,填妥申請書,連同學生證、成績單,於辦公時間內,至註冊組辦理報名,手續不全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 同系轉組依轉系規定辦理。
- 夜間部學生申請轉入日間部比照上項規定辦理(報名前須先至夜間部教務組登記,再至日間部報名,請及早辦妥)。
- 三年級以上限性質相近學系學生或已修習申請學系為輔系之學生報名,性質相近與否,由各系認定。
- 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則第五章。
二、申請時間:依校方行事曆規定。約為每年四、五月間。
三、考試科目:
- 筆試:高中數學或微積分。(修過微積分者不得選考高中數學)
- 口試
四、錄取人數:將另行公告。
五、備註
- 申請學生一經核准轉系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回原系,請慎重考慮。
- 錄取人數、考試時間將另行公告。